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流程是怎麼樣的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流程是:
1、檢驗批驗收。施工單位質檢員和監理工程師完成。
2、隱蔽驗收。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完成。
3、分項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完成。
4、分部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工程師、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等完成驗收。
5、竣工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總監工程師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後,由建設單位組織五方責任主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並邀請質檢站人員現場監督驗收程序。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流程是怎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