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工程驗收需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規劃部門認可檔案,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複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複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複印件,提交原件驗證,複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檔案,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檔案,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二、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1)工程報驗時,各分包單位必須備齊相關驗收資料,資料內容必須齊全、真實、清楚。
(2)各分包單位在報驗之前針對驗收項目必須嚴格自檢,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方可報驗,以保證一次驗收透過率,從而達到加快施工進度的目的。
(3)現場首次驗收過程中相關部門人員必須齊全,以便於加快對施工中存在問題的處理。
各分包單位不得直接對監理及業主,必須向總包報驗,由項目部統一組織驗收。
(4)各施工單位針對關驗收人員在現場驗收過程中所提出質量問題,必須拿出處理方案(所需時間、勞動力安排、施工整改負責人、質量部複驗時間),在一小時之內必須以文字方式報質量部及相關部門,以加快落實質量問題,確保工序按進度計劃順利進行。
(5)各施工單位如在節假日有驗收項目的,必須提前一天將相關資料及驗收計劃報至工程部、協調部和質量部。
各施工單位如在17時之後有驗收項目的,必須在當日16時之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質量部與監理公司提前取得聯繫,安排驗收。
(6)驗收完畢,相關專業參加驗收人員匯籤認可之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規劃部門認可檔案、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檔案、環保部門認可檔案等,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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