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要求有哪些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要求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要求有哪些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檔案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規定

對於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是判斷工程質量的最後一道門檻了,如果工程質量驗收成功,則相安無事,如果驗收不成功,則需要對於驗收不合格的是工程進行處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須滿足一些條件規定。具體規定如下所述: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哪些

1、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預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預驗收,並將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預驗收合格後,報告建設單位,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準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蔘加。分包工程完工後,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檔案,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三、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條件是什麼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四、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怎麼辦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覈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檔案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的驗收要求,首先對於完成的工程,其設計是否能夠滿足對應的生產使用,然後就是工藝的設計能否讓產品的生產達到相應的要求,這一點應該是核心要件,也就是事關整個產品的生產過程。然後就是工程是否對環境以及其他安全問題有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