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專用條款的內容有哪些?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專用條款的內容有哪些?

隨着物質水平的提升,城市建設也日新月異,越來越多的工程項目一次次的升級,這中間就存在一個承包方與發包方的工程銜接,是需要簽訂建設施工合同的,合同中除了一些應有的內容外, 還有一些必要的條款,一起來看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專用條款到底有哪些內容呢?

根據《合同法》第275條規定,施工工程承包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工程範圍。當事人應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築棟數、結構、層數、資金來源、投資總額以及工程的批准文號等。

2、建設工期。即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日期。所謂中間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對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日期,也應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建設項目向來要求“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關於工程質量的條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2)工程質量要符合國家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合同中規定的要求,經質量監督站覈定爲合格或優良;

(3)工程所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要有出廠合格證和必要的試驗報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竣工圖,並已辦理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5)已簽署工程保修證書。

5、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如爲招標工程,則應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金額爲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乾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爲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乾,則應以審查後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爲準。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發包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按時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全部施工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工期損失或者工程變更應由發包人負責。

7、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即在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設備由哪一方當事人負責提供。

8、撥款和結算。即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工程價款和結算的方式和時間。

9、竣工驗收。此條款的約定應以國家有關部委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其他有關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爲依據。

10、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合同當事人應當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但不得低於上述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

除了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專用條款基本合同內容外,當事人也可以根據每個項目內容的不同,以及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進行協調具體工程,對其作必要的補充,體現雙方的意願達成一致即可。如果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