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完工怎麼結算
工程完工結算,應當按照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約定進行。如果沒有約定,就參照財政部發布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進行。該結算暫行辦法主要針對的內容是:
1、黑白合同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爭議。
2、工程竣工結算久拖不結、多頭審查或一審再審。
3、工程款拖欠嚴重,據調查,已竣工未結算佔全部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30%左右。
工程完工後,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結算方式有:工程竣工結算分爲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期限,進行覈實(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保留3%左右的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質保期到期後清算(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生費用應在質量保證金內扣除。
二、工程完工結算編制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的司法解釋;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佈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3、施工方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補充合同,有關材料、設備採購合同;
4、招投標檔案,包括招標答疑檔案、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
6、經批准的開、竣工報告或停、復工報告;
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資訊、調價規定等;
8、工程預算書;
9、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資料;
10、安裝工程定額基價;
11、結算編制委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