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償有幾種方式?

一、工程款清償有幾種方式

工程款清償有幾種方式?

工程款清償依據建設施工合同約定履行,不論如何約定,以承包人取得其應得工程款爲結束。現金支付是最爲常見的方式。除此之外,透過債轉股、實物分割、產權分割、租賃等方式清償工程款也不少見。

債轉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將其債權作爲投資與發包方組建公司,聯合經營,損益共擔,此種方式存在缺陷是:由誰控股、由誰經營、由誰管理等問題顯然成爲各方爭執的焦點,同時,組建公司需要國家機關嚴格審批也是一大難題。分割發包人產權是指發包人拖欠工程款時,可以透過協議方式,將建築物本身明晰產權之後依據工程款數額分給承包人部分或者全部產權。此方式缺陷在於資產評估、析產分配等方面的困難。

透過租賃的方式 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也是一種選擇,即,承包人透過租賃發包人建築物的方式,折抵工程款。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緩解發包人支付壓力,緩和雙方之間已有的矛盾,對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有一個交代。

二、拖欠工程款社會危害

第一,影響建築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建築施工企業本來就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微利企業,在沒有改革以前,我國建築企業的法定利潤只有2.5%到3%左右,進入市場後隨着競爭的加劇,企業之間競相壓價,本已是步履爲艱,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第二,影響整個建築市場不能正常執行;

第三,給工程質量和安全留下了隱患;

由於資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業不得不在材料、工藝上下功夫,甚至建築工人的一些必備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證;

第四,影響社會的穩定。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當其衝的是政府投資的項目。有些地方政府爲了搞形象工程,沒有錢硬上馬,叫施工企業帶資、墊資,但卻無力歸還。據前不久對7個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築企業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統計顯示,截至2001年底,7個城市拖欠工程款達471.724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佔13.36%;12家大中型建築企業被拖欠工程款97.91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佔47.78%。第二種情況是盲目上馬,決策失誤。投資方沒有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失誤,資金不能回籠,造成拖欠。第三種是不按基建程序辦事,搞“三邊”工程,導致拖欠。第四種就是惡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數是施工企業因合同不清及質量和工期上有糾紛造成拖欠。

三、拖欠工程款怎麼辦

1、透過電話和函件催收。經常給施工方公司打電話,詢問工程款進度。要注意打電話的時候記得錄音,防止對方鑽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證據。還可以透過掛號信的方法給施工方公司發催收函並留底,用來阻斷訴訟時效。

2、親自到對方公司上門催收。可以經常去對方公司上門催收,老闆可能會因爲不堪打擾,然後就會把工程款還上。

3、委託律師代爲催收。如果考慮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託專業律師處理。

4、除了以上幾種外,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還要提供擔保凍結施工方的財產,以免對方公司轉移財產。

5、透過媒體向欠債公司施加壓力。如果施工方在社會的知名度較高或者忌憚輿論壓力,可以透過媒體曝光,催收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