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

一、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

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

1、500萬元以下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500萬元-2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2000萬元-5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5000萬元以上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彙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

二、工程結算審計質量的基本要求

工程結算審計質量是指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的優劣程度。從廣義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的總體質量,包括相應的管理工作質量和業務工作質量。

從狹義角度講,它是指工程結算審計業務工作的質量,包括審計準備、實施、報告等一系列過程的工作效果及達到審計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結算審計質量側重於狹義理解,即工程結算審計業務工作質量。

三、工程結算資料提交至工程審計結束有沒有時間限制

有時間要求的。這不是單純的對工程審計進行時間限制,而是對竣工結算審查進行限制,結算審查當然包括了工程審計工作。

《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4]369號檔案,檔案規定了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

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規定時限進行覈對(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