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是什麼?

建設方拿到工程項目後,會透過承包的方式交給施工企業。當工程施工結束,面對竣工的時候,建設方會委託監理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定。確認工程質量合格的,監理機構簽發工程質量合格證書。那麼建築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是什麼?小編透過本文和大家談一談相關知識。

建築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是什麼?

1、工程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如何處理?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覈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檔案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要按照一定順序進行,從最基礎的工程開始。不同層級的工程,對應的驗收標準也不同。像單位工程,就需要滿足全部分部工程質量合格、質量控制資料完成、主控項目功能測試符合要求及外觀達到驗收要求等。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有關建築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