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技術保證措施有哪些內容

工程質量現在已經是建築公司的生命,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外,更多的情況下還是需要透過各種各樣的技術措施來保障工程的質量問題的。並且現在隨着我國建築技術行業的發展,關於控制工程質量的技術保證措施還是比較規範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工程質量技術保證措施有哪些內容?

工程質量技術保證措施有哪些內容

一、工程質量技術保證措施有哪些內容?

1、事前控制

(1)檢查和督促施工單位健全質量及安全保證措施

每個施工承包單位都應有項目經理全面負責,並設施工員、質量員和資料員、安全員,在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檢驗收制度。

(2)對施工隊伍及人員控制

審查承包單位施工隊伍及人員的技術資質與條件是否符合要求,項目監理部審查認可後,方可上崗施工;對不合格人員,項目監理部有權要求承包單位予以撤換。

(3)施工準備的檢驗和監理

施工準備工作的檢查是預控的重要環節。對於分部工程的開工,監理工程師要着重從工程質量保證角度逐項審查。對於不具備開工條件者,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暫緩開工,直至達到開工條件爲止。

(4)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的審批

項目監理部進駐施工現場後,將嚴格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編寫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審查應以確保工程質量爲前題。項目監理部將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諾的機具、人員、材料進行投入來作爲衡量是否已做好開工準備的條件之一。

2、 事中控制

(1)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有目的地進行巡視檢查、檢測和旁站。

(2)在巡視過程中發現和及時糾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規範要求並最終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

(3)應對施工過程的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後難以檢查、存在問題難以返工或返工影響大的重點部位,應進行現場旁站監督、檢測。

(4)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先口頭通知承包單位改正,然後應由監理工程師簽發《整改通知》。

承包單位應將整改結果書面回覆,監理工程師進行復查。

3、事後控制

(1)監理工程師對施工中的質量問題除在曰常巡視、重點旁站、分項、分部工程檢驗過程中解決外,可針對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處理。

(2)對可以透過返修彌補的質量缺陷,應責成承包單位先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審覈後(必要時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3)對需要返工處理或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除應責成承包單位先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外;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部分暫停指令》,再與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研究,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二、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尚處於萌芽狀態時,應及時制止,並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2、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已出現,立即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要求其進行補救處理,當其採取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後,向監理單位填報《監理通知回覆單》;

3、某工序分項工程完工後,如出現不合格項,監理工程師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其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不合格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後保修期內,發現施工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保修(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

如果說在施工前、施工中都能夠對相關問題引起注意的話,那麼肯定整個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後,質量上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包括對施工人員的技術審查,在修建過程當中,監理單位要及時的進行巡視檢查,平時在自行檢查的過程當中,就對一些發現的質量缺陷及時的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