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技術組織措施有哪些內容?

近幾年來,工程的質量問題成爲人們熱議的一個話題。隨着工程問題的出現,很多人都會想,爲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問題如何去改善?各種各樣的說法,層出不窮。關於工程問題最爲重要的一個是質量問題,對於施工方來說則是技術問題。那麼關於工程質量技術組織措施有哪些內容呢?

工程質量技術組織措施有哪些內容?

一、工程質量技術組織措施有哪些內容

1、材料要求

(1)、所用材料及成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2)、避雷片(防雷接地裝置):10層樓以上所有室外欄杆與大樓避雷系統連接上,以產生整體防雷作用。

2、安裝技術要求

(1)、鋁合金欄杆安裝質量必須符合現行有關施工規範要求;

(2)、確認材料保護膠帶已清除乾淨,外牆接口無任何雜質或污染。

二、質量保證措施

1.成立質量控制體系,由項目工程師、質量部長、技術部長、工長、施工班組和專職質檢員組成,質量控制體系對工程分項工序有否決權。

2.加強人的管理,發揮“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導作用,把人的控制作爲全過程控制的重點。對項目管理人員,根據職責分工,必須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同時搞好團結協作,對不稱職的管理人員及時調整;對施工人員嚴格進行考覈上崗施工。在編制施工計劃時,全面考慮各種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和人與任務的平衡,防止造成人爲事故。

3.加強施工生產和進度安排的控制:會同技術人員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在進度和質量發生矛盾時,進度服從於質量;合理安排勞動力,科學地進行施工調度,加強施工機具、設備管理,保證施工生產的需要。

4.加強材料和構配件的質量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採購必須認真執行《採購工作程序》,建立合格供應商名冊,並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凡採購到現場的物資,材料人員必須依據採購檔案資料中規定的質量和申請計劃進行驗證,嚴把質量、數量、品種、規格驗收關,必要時請有關技術、質檢人員參加。

5.嚴格檢查制度,所有施工過程都要按規定認真進行檢驗,未達到標準要求必須返工,驗收合格後才能轉入下道工序。

a.自檢:操作工人在施工中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自我檢查,並由施工隊專職質檢員進行復核,合格後填寫自檢單報質檢員,保證本班組完成的分項達到質量目標的要求,爲下道工序創造良好的條件。

b.專檢:在自檢滿足要求的基礎上質檢員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合格後報監理驗收。檢查中要嚴格標準,一切用數據說話,確保分項工程質量。

c.交接檢:各分項或上道工序經專檢合格滿足要求後,組織上下工序負責人進行交接驗收,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堅持樣板引路制度。各道工序或各個分項在施工前必須做樣板,有關人員進行監控指導。樣板完成後要由質檢員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共同進行驗收,滿足要求後才能全面施工。對樣板間和主要項目的樣板,還必須經公司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後才能施工。

7.加強成品保護,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成品保護工作程序》,採取“護、包、蓋、封”的保護措施,併合理安排施工順序,防止後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

8.完善質量記錄,做好資料整理:將質量記錄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質量保證資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做到與工程進度同步,並保證及時、準確、清楚、完整。要求應該有的檔案,確保交給用戶一份能全面瞭解工程質量的質量保證資料。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六條 【合同解除及後果處理的規定】承包人將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工程的實施,不是隻有施工過程,還有設計、檢測以及其他的任務,有許多的準備工作和後續工作。要想工程能夠順利完成,需要多方努力,共同實施同時共同監督,對於所有細節都要嚴格把控,才能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的施工單位之間共同作業,雙方之間的工程質量技術組織措施有哪些內容?如何實施?都有不一樣的地方,共同作業需要多方面的協商才能完成工程的施工。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