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版本內容是什麼?

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最新版本內容

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版本內容是什麼?

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併,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體系,以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序。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覈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檔案。

現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範是一個技術標準體系,但該體系對工程質量的驗收只規定了合格等級,對工程質量的實際水平缺少進一步的評價尺度和評價方法,無法區分“合格”工程中實際存在的質量差異。雖然現行規範較原規範的標準有所提高,但現在的合格標準實際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質量的最低標準。作爲施工企業,不能僅僅以國家的最低標準要求自己,而必須以企業施工質量控制標準對工程的實際施工質量水平作出評價,從而促使企業的施工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地提高和發展。同時,國家標準只確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爲企業制定更高標準提供了空間。

根據規定,建築行業的工程建設無論是在質量上還是在美觀上都是有一定要求的,工程建設關係到每個國民的日常生活出行,質量安全自然要層層把關。但我國目前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範雖然在不斷更新,但還不夠完善,另一方面也需要企業自身制定高標準嚴要求的實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