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哪些?

一、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哪些?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哪些?

一是從工程類別上,其對象包括房屋建設、市政公路、鐵路、水運、航空、電力、石油、化工、水利、輕工、機械、紡織、林業、礦業、冶金、通訊、人防等各類建築工程。

二是從建設程序上,其對象包括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鑑定、使用、維護、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個環節。

三是從需要統一的內容上包括以下六點:

(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等的技術要求;

(2)工程建設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築模數和製圖方法;

(3)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安全、衛生環保的技術要求;

(4)工程建設的試驗、檢驗和評定等的方法;

(5)工程建設的資訊技術要求;

(6)工程建設的管理技術要求等。

二、法律依據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強制性條文頒佈以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廣大工程技術人員高度重視,紛紛開展了貫徹實施強制性條文的活動,以準確理解強制性條文的內容,把握強制性條文的精神實質,全面瞭解強制性條文的產生背景、作用、意義和違反強制性條文的處罰等內容。

《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強制性技術規定,是參與建設活動各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依據。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既是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重要內容,又是從技術上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的關鍵,同時也是推進工程建設的標準體系改革所邁出的關鍵的一步。強制性條文的正確實施,對促進房屋建築活動健康發展,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提高投資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立的目的在於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避免發生工程建設質量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或者經濟財產損失。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需要按照相關標準執行,如果發生質量問題,是需要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