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工程監理資質承包範圍有哪些

房屋建築工程監理資質承包範圍有哪些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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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築工程監理資質承包範圍

我國對房屋建築工程監理資質承包範圍明確規定,質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註冊資本不少於6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爲註冊監理工程師,並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進階職稱。

3、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4、註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60人,註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5人,一級註冊建造師、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合計不少於15人次。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企業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爲。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