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怎麼計算?

一、工程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怎麼計算?

工程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怎麼計算?

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的有關規定及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中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將此比例調整到每日萬分之二點一,最後起又有所變化,即“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二、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

這裏要充分注意,只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而非“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也就是說支付的工程款不一定是實現約定的那個金額,也沒有以工程定額爲標準,透過鑑定確定建設工程價值的補償原則。在這裏,司法解釋制定者是採用“折價補償”的方式處理無效合同的。

(二)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但是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法院應予支援。

(三)不予支付工程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四)發包人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五)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在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六)施工中取得資質的,按照有效合同處理

在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場合下,如果承包人簽約之時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法院不予支援。

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主要有:第一,要支付施工合同款;第二,收繳當事人獲得的非法所得;第三,還會弔銷當事人的施工執照等。施工合同逾期了的話,違約金按照雙方約定的計算方式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