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嗎?

一、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嗎?

施工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嗎?

施工合同逾期付款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也有可能並不需要支付,只是由於雖然逾期付款是違約行爲,但並不是只有選擇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具體能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如下:

1、賠償損失。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與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相同,如果沒有約定賠償損失,則承包人承擔一般法定賠償責任,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承包人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2、支付違約金。施工合同的當事人雙方也應當在合同的專用條款中約定承包人違約時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

3、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違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採取返工、修理、更換等補救措施。

4、繼續履行。對於承包人的違約行爲,發包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承包人應當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繼續履行施工合同。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發包方逾期付款後需要向承包方支付利息嗎?

發包方逾期付款後需要向承包方支付利息,具體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十八條 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爲應付款時間:

(一) 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爲交付之日;

(二) 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爲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

(三) 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爲當事人起訴之日。

支付違約金是違法施工合同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施工合同當事人在違反合同的違約定之後都需要支付違約金。具體是否需要支付,可以由簽署了施工合同的雙方協商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