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類施工合同必須備案?

一、哪類施工合同必須備案?

哪類施工合同必須備案?

所有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進行備案的,目前最新修訂的相關法律已經取消了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規定。。

在最新修訂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刪除了“(八)推行合同備案制度。合同雙方要按照有關規定,將合同報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工程項目的規模標準、使用功能、結構形式、基礎處理等方面發生重大變更的,合同雙方要及時簽訂變更協議並報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在解決合同爭議時,應當以備案合同爲依據。”意味着正式取消建設工程合同備案這一項規定。

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稱建築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 

(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範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檔案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三、施工合同的印花稅雙方都要繳納嗎?

凡是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是一種具有行爲稅性質的憑證稅,凡發生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爲,就必須依照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指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法所列舉的憑證,並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可以分別確定爲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和使用人五種。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即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萍、權利許可證照等共13種。

根據最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已經取消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規定,也就是說所有類型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進行備案了。但仍然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需要進行繳納的,一般是萬分之三的印花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