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制定規則是什麼

內蒙古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制定規則

內蒙古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制定規則是什麼

2009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是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和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在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裝飾工程基礎定額》、《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園林綠化工程預算定額》和2004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基礎上,結合內蒙古自治區近年來建築市場變化情況,根據現行的建築、裝飾裝修、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設計規範、施工驗收技術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資料編制的。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園林綠化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園林綠化養護工程預算定額》、《內蒙古自治區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價格》、《內蒙古自治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相關的編制說明(以下簡稱本計價依據),具體問題說明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程預算定額》適用於建築工程計價。

二、本計價依據是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活動的地方性標準,適用於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市基礎設施和一般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擴建工程。

三、本計價依據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條件下,完成相應建築合格產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的社會平均水平。

四、本計價依據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輔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運距用工等,不分工種和技術等級以綜合工日表示。人工單價是按國家有關政策和內蒙自治區建築市場人工單價綜合考慮確定的,包括基本工資、工資性津貼、生產工人輔助工資、勞動保護費、職工福利費、隨身攜帶使用的工具補貼,不包括各類保險費用。

五、本計價依據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標準合格產品考慮,分別列出名稱規格及消耗量,幷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場內運輸損耗。週轉性材料以攤銷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該子目材料費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額基價中的材料價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區2008屆材料預算價格計算的,定額執行過程中各盟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可根據工程施工期調整材料價差。

六、本計價依據中的機械分別列明名稱、規格、型號及臺班耗用量,並考慮了機械幅度差,零星機械以佔該子目機械費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其價格按照2009屆《內蒙古自治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計算。

七、本計價依據是編制工程招標控制價、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和調解、處理建設工程造價糾紛的依據;是投標報價、確定合同價款、撥付工程款、辦理竣工結算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

八、本計價依據在使用中應遵守下述規定:

1、爲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應嚴格按照本計價依據中的消耗量、計價程序、方法和各盟市公佈的價格資訊計算,不得隨意調整定額水平。

2、招標工程招標檔案要求執行內蒙古自治區計價依據的,施工企業應實質響應招標檔案的要求,嚴格執行計價依據和自治區及盟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關於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相應規定;招標檔案未做明確。

綜上所述,內蒙古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制定,適用於建築工程計價,它的依據是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活動的地方性標準,適用於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市基礎設施和一般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擴建工程,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忻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