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時間是什麼?

一、 浙江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時間是什麼?

浙江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時間是什麼?

浙江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時間是發現投票邀請書的5日前,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佈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准檔案;

(二)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進入有形建築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政府有關管理機關可以在有形建築市場集中辦理有關手續,並依法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介上發佈招標公告,並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資訊網上發佈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獲取招標檔案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四條 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檔案的辦法。

資格預審檔案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檔案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於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對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住建管理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材料不正確是無法辦理有關施工合同的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