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辦?

一、工程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辦?

工程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辦?

施工單位在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後,有權從建設單位那裏獲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範本的專用條款內約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可以採用按月計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的工程進度分階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後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同時,在施工合同範本中也規定了建設單位對工程款支付的違約責任如下:

發包方應在雙方計量確認後14天內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同意後可以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工程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56天內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但是,在現實的建設市場中建設單位往往並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而承包商也往往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以至於拖欠工程款現象成爲了建設市場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我國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工程合同違約的違約金怎麼算?

1、法定違約金。從現行法律的規定來看,法定違約金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由法律、法規具體規定違約金的數額。

(2)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違約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違約金的比率幅度,具體比率由當事人在此幅度內具體商定。

2、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主要有兩種情況:

(1)法律、法規對違約金未作具體規定,完全允許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

(2)法律、法規雖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優於法定的違約金。

3、混合違約金。混合違約金是指法律規定了違約金的比率幅度,當事人在該幅度內商定具體比率或幅度的違約金。這種違約金是法定和約定相結合的違約金,也稱混合違約金。

對於建設工程中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也應當視爲違約,違約就應該會爲自己的違約承擔相應的責任。工程合同中的違約金分爲三種,一種是法定違約金,一種是約定違約金,一種是混合違約金,對於法定違約金來說,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雙方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對於約定違約金來說,具有雙方當事人自行確定違約金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