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舉報別人圍標串標

投標過程中發現圍標,可以向行政監督部門舉報。
行政監督部門應當根據調查覈實的情況,按照下列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1、投訴正式受理後,招標採購程序應暫停;
2、舉報受理後,招標採購程序原則上不停止;
3、投訴或舉報情況屬實,招標採購活動確實存在違法行爲的,在職權範圍內依法作出處理或行政處罰;
4、雖未投訴或舉報,但在調查中發現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爲的,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應一併進行處理;
5、屬於其他部門職權範圍的,移交有權部門處理;
6、投訴或舉報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的,予以駁回;
7、認定屬於虛假惡意投訴或舉報的,依法對投訴人或舉報人作出行政處罰。建立投訴和舉報處理聯席會議制度。監察機關每季度召集各行政監督部門,通報投訴和舉報受理情況和處理情況,研究重要案件處理意見。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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