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狀中原告是誰

原告爲賠償權利人,受傷事故中爲受傷者本人,根據受傷者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單位財產受損的則財產所有者爲原告。
死亡事故中,賠償權利人爲死者的合法繼承人,即爲父母、配偶、子女爲共同原告,分別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起訴狀中原告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