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幾個原告可否一起訴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有多名原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的,人民法院可以合併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共同訴訟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爲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爲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交通事故幾個原告可否一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