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明瞭頂替的事實,發生車禍的法律責任當然要由原先的駕駛員承擔。頂包的人則需要承擔包庇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