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冒名頂替罪造成交通事故怎麼處罰?

酒駕冒名頂替罪造成交通事故怎麼處罰?

酒駕冒名頂替造成交通事故怎麼處罰?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者按妨礙公務行爲看待。重特大事故情況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這按包庇罪、妨礙公務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冒名頂替者構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爲。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僅僅是酒後駕車的交通違法行爲,則不構成犯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等法律都沒有對包庇行爲的規定,但是可以依照妨礙執行職務的行爲給予治安處罰。實際操作中,一般給予警告。除非頂包的人主觀惡性大、態度惡劣,有嚴重影響正常執行公務行爲,或者造成較嚴重的後果。

《刑法》

第三百零五條 【僞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酒駕的人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麼頂包這個人就涉嫌包庇罪,會被追究刑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