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車禍調解終結後起訴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車禍調解終結後起訴有效期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民法典》車禍調解終結後起訴有效期是三年內。
發生車禍進行調解後,由交管部門出具道路車禍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的三年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