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追償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訴訟時效爲3年,根據不同情況起算點有以下幾種:
1、交通事故發生之日;
2、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
3、受害人治療終結之日或傷殘評定之日或調解終結之日;
4、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5、權利能夠行使之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追償時效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