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輕傷,開車全責,怎麼給傷者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事故負全責,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先由保險公司在承保範圍內承擔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繼續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車禍輕傷,開車全責,怎麼給傷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