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後,當時沒事,四個月後出現問題還能夠要求別人賠償麼

車禍受傷當時沒事,時候出現問題的,若受害人能夠證明四個月後出現的傷情與當時行爲人的侵權行爲存在因果關係,對方有過錯的,則依然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受傷後,當時沒事,四個月後出現問題還能夠要求別人賠償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