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怎樣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誤工費

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怎樣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護理費=當地護工同等級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護工人數(原則上1人,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注:治療完結之後是否需要護理,一般是根據專業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