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理賠需要提供哪些車險理賠單證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一般應向保險人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車險理賠需要提供哪些車險理賠單證

(1)保險單正本、索賠申請、財產損失清單、技術鑑定證明、事故報告書、救護費用發票、必要的賬簿、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

(2)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單證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覈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覈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爲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