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人保車險理賠流程是什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對方人保車險理賠流程是什麼

對方人保車險理賠流程是什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請保護現場並採取必要的緊急施救措施。

2、請立即撥打人保車險公司報案電話或有條件的情況下透過傳真等方式向人保車險公司報案,人保車險公司理賠服務人員將向車主詢問出險情況,協助安排救助,告知後續理賠處理流程並指導車主撥打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下請車主先撥打報警電話。

3、在車主的協助下,人保車險公司理賠人員或委託的公估機構、技術鑑定機構、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經過,瞭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必要時委託專門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援。人保車險公司將指導車主填寫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向車主出具索賠須知。

4、與車主共同對保險財產的損失範圍、損失數量、損失程度、損失金額等損失內容、涉及的人身傷亡損害賠償內容、施救和其他相關費用進行確認,確定受損財產的修復方式和費用,必要時委託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損失鑑定評估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援。

5、請根據人保車險公司書面告知車主的索賠須知內容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人保車險公司及時對車主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覈確認,索賠材料不完整的情況下人保車險公司將及時通知車主補充提供有關材料,對索賠材料真實性存在疑問的情況下人保車險公司將及時進行調查覈實。

6、在車主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人保車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險賠款的準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覈工作,並與車主達成最終的賠償協議

7、人保車險公司根據與車主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車主支付賠款。

8、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在人保車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向車主支付賠款後請車主簽署權益轉讓書並協助人保車險公司向第三方進行追償工作。

進行人保車險理賠時車主需要準備的材料:理賠申請書,事故認定書,定損單,修理清單,修理發票,被保險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複印件,保單複印件,駕駛證複印件(如是B照以上需提供體檢證明),被保險人銀行卡複印件(在複印件上寫明卡號、開戶行、哪家銀行)

二、需要提交哪裏材料

1、發生單車事故

(1)索賠申請書(可至保險公司各營業網點領取或致保險公司網站下載打印填寫),應由索賠權益人或被保險人填寫,並提供身份證明且內容填寫完整,如索賠權益人是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如爲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名;

(2)提供投保車險保單複印件(標的車全損時應提供保單正本,保險公司回收處理);

(3)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非道路交通事故應提供公安部門證明),火災事故應提供事故發生地消防部門的證明,自然災害事故應提供相關氣象資料證明;

(4)事故發生時駕車人的駕駛證、行駛證正副本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複印件,應注意複印件的清晰度;

(5)保險公司出具的定損單、維修清單、修車發票、施救費發票及作業清單;

(6)提供索賠權益人的銀行卡複印件,並注意複印件的清晰度。

2、發生雙車事故

在索賠單證方面,其他材料均同單車事故理賠流程,但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事故雙方車險保單複印件(標的車全損時應提供保單正本,保險公司回收處理);

(2)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自行協商快速處理單等),火災事故應提供事故發生地消防部門的證明;

(3)保險公司出具的兩車定損單、維修清單、修車發票、施救費發票及作業清單。

3、發生人傷事故

一般需要提交的索賠單證有: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隊調解書、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書等);

發生第三者人傷的賠償案,應根據調解書賠償項目提供以下單證:

(1)醫療費發票原件及費用清單;

(2)驗傷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及相關病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病假證明原件;

(3)後續治療費、轉院證明需提供原件並加蓋醫務科章確認;

(4)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蓋章的一次性賠付收據原件;

(5)交通費票據原件、住宿費發票原件;

(6)傷殘鑑定報告原件、三期鑑定報告原件、事故相關性鑑定報告原件;

(7)誤工期間收入損失證明或其他可以證明傷者收入損失的證明(包括收入減少證明、工資表、銀行工資卡入賬明細等),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收入在納稅起徵點以上的);

(8)被扶養人戶籍證明和扶養義務人人數證明,家庭組成人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書,收養關係證明),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證明,被扶養人無其他生活來源證明;

(9)需要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或鑑定報告,殘疾輔助器具產品說明及保修卡,殘疾輔助器具發票;

(10)醫學死亡證明/法醫驗屍報告/火化證明,戶籍註銷證明,傷殘患者爲農村人口在城鎮長期生活證明;

(11)其他涉及賠償案的相關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當事人要通知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來現場勘驗,後續申請理賠時還需補充證明材料,在一些材料上要簽上當事人的名字。如果當事人正好有事,無法及時簽字。那麼可以委託他人代簽。委託他人代簽需要出示委託書,證明經由本人同意委託他人代辦保險理賠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