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金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金按下列標準計算:
1.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5.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6.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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