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第二款規定,經過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調解,當事人爲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由此可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即使經過交警部門調解,只要是最終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當事人沒有履行協議,當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第二款規定,經過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調解,當事人爲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由此可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即使經過交警部門調解,只要是最終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當事人沒有履行協議,當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