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可否撤銷複覈申請

交通事故鑑定可撤銷複覈申請,我國法律規定,複覈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複覈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複覈,並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受理複覈申請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複覈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
受理複覈申請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複覈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檢察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五條

交通事故鑑定可否撤銷複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