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車輛報廢標準

保險公司車輛報廢標準:
1.當車輛維修費用超過車輛價值的80%或以上時,保險公司將按照車輛報廢保險理賠。
2.車輛符合強制性報廢標準。
①達到使用年限的;
②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③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④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保險公司車輛報廢標準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