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傷殘賠付標準

保險公司殘疾賠償金賠付標準是: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居民平均收入爲標準來進行賠償,一般賠償20年,對於超出60歲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的賠償,超過75歲的按照五年進行計算。
計算方法:評定爲傷殘一級,按全額賠償;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作爲賠償係數。一級傷殘係數爲100%,二級傷殘係數一般爲90%,三級傷殘係數爲80%,四級傷殘係數爲70%,五級傷殘係數爲60%,六級傷殘係數爲50%,七級爲40%,八級爲30%,九級爲20%,十級爲10%。達到傷殘等級的,還可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保險公司傷殘賠付標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