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辦理駕駛證降級手續:(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二)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三)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