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寄安全帶扣分新規定

罰款50元,扣2分。
1、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因此副駕駛也必須系安全帶。
2、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3、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不寄安全帶扣分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