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規定,交通協警是沒有執法權的。交通協管員不得從事其他執法行爲,不得對違法行爲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法律依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第五條交通協管員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導下承擔以下工作:(一)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違法行爲;(二)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三)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四)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五)接受羣衆求助。交通協管員不得從事其他執法行爲,不得對違法行爲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