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違章不扣分到什麼時候

疫情期間違章不扣分屬於謠言,儘管在疫情期間警察不在道路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但是仍然有電子監控爲人民服務,一旦抓拍到車輛的違規違章現象會通知涉案車輛及車主,車主可以在交通管理門的官方網站進行繳納罰款,所以對於這種謠言不能相信,也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爲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危害程度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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