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載處罰標準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車輛超載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