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走機動車道的處罰

根據《交通管理法》規定,違法走非機動車道的應記0-2分,並處以200元以下罰款。車輛由虛實線駛進非機動車道的前提有5項:
一、是在非機動車道一側有停車位;
二、是在非機動車道一側有停車站;
三、是在非機動車道一側有出入口;
四、是車輛爲緊急避險,如原來通行的車道發生車輛故障或事故以及道路原因不可通行等;
五、是此處有交警指揮。必須是有以上五種情況之一,纔可以駛入非機動車道。
機動車按照規定借用非機動車道通行時應當避讓非機動車,且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所以無緣由的是不可借用非機動車道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電動車走機動車道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