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後會開交通事故認定書嗎

交通肇事逃逸後也會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方當事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後,已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應當重新確定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當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註明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

逃逸後會開交通事故認定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