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車怎麼儘快提車?

交警扣車怎麼儘快提車?
律師解析:事故發生後,最快的放車就是雙方達成協議,並在交警那裏簽訂協議,然後交警出具簡易責任認定書,當場就可以放車了。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交警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出來後的第三天就可以放車了。
但如果受害方提出了財產保全,司機就要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也可以把車提走。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