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和判刑無關,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