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和酒後駕車的區別

1、定義不同。酒後駕駛指的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爲,而醉酒駕車指的是飲酒後血液酒精濃度達到一定量的差別。
2、血液內酒精含量的不同。酒後駕車是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醉酒駕車是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3、處罰力度不同。普通酒後駕駛會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駕駛和酒後駕車的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