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合夥股份轉讓協議

僞造合夥股份轉讓協議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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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合夥股份轉讓協議構成了什麼犯罪

僞造他人簽名、侵佔他人股權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學術界和司法實踐中是有爭議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侵佔股權的行爲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

近年來,僞造股東會決議及股權轉讓協議,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工商變更股權登記,已成爲控股股東侵佔小股東利益的典型行爲。僞造他人簽名、侵佔他人股權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學術界和司法實踐中是有爭議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侵佔股權的行爲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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