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協議

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協議

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協議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 重慶 設立和運營 浙江福田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重慶 分支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益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在工商部門代爲設立分公司的必要檔案,並授權乙方代爲辦理設立手續。

2.在分公司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3.乙方在分公司設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難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給予乙方協助。

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5.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分公司的一切工作進行監督和領導。

6.甲方認爲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爲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7.甲方有義務向分公司提供經營範圍內 建築裝修項目的技術支援(具體按項目規定執行);

8.甲方負責分公司 建築裝修 項目的操作、經營、技術和統籌管理的指導,以及員工培訓等;

9.甲方負責監督分支公司各項目的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10.甲方有權監督分支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爲,以及財務狀況;

11.甲方對分支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12.分公司設立所需費用和財務開支等、由甲方全額投資。前期投資 30萬元(大寫:叄拾萬元整)用於分公司啓動資金。

二、 乙方的權益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代爲設立分公司,並負責支付設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設立分公司的場地費、工商費、手續費、辦公費、公關費、差旅費等其它全部費用。總額不得突破總公司所提供的前期開辦費用。

2.乙方運營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於在分公司所在地,從事甲方要求的_建築裝修_的銷售、市場管理、資訊蒐集等工作,經營項目不能超出甲方經營範圍。

3.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分公司經營場地的位置、規模、環境等應達到甲方要求,需經甲方審覈確認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必須每月按時給總公司上報分支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6.分支公司簽訂合同,必須上報總公司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7.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

8.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並及時與公司溝通,彙報各項工作情況;

9.分公司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總公司規定的經營範圍;

10.分公司如有違法行爲,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 分公司管理與分成方式:

1.分公司隸屬於總公司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總公司統一監督管理。 2.分公司嚴格按照總公司統一管理章程管理。

3.分公司財務由總公司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總公司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5.總公司依據分公司年利潤的 30 %向乙方分配利潤。剩餘部分上繳總公司,分公司的發展經費由乙方予以安排。

四、 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總公司,總公司有權撤消分支公司或籤給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支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總公司覈對、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經營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透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支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

3.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甲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設立分公司合同

甲方:

立協議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立和運營

XX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爲設立XX公司的必要檔案,並授權乙方代爲辦理設立手續。

3在安徽省XX公司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_安徽省XX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管理培訓,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XX公司的一切工作進行監督和領導,並接受甲方章程及相關制度。

6乙方在XX公司設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難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給予乙方幫助,並應協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關工作。

7甲方認爲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爲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8 甲方在分公司設立後兩年內提供項目經理1~2名,參與工程招投標,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不含邀請招標)。如招標工程對項目經理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另派人員參加。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代爲設立XX公司,並負責支付設立XX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代爲設立的工商費、手續費、辦公費、公關費、差旅費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XX公司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XX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並及時交納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

3.乙方運營XX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於在XX公司所在地,從事甲方資質證書範圍內相關工程的招投標、工程施工和管理等活動。

4.乙方不得利用XX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爲。否則應賠償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乙方在XX公司運營中,必須按甲方規定的經營範圍和區域的規定開展工作。

6、乙方承攬的工程項目,一切質量和安全均由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所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管理費保底數伍萬元,工程合同價爲××××萬元以內,每超過500

萬元向甲方增繳納管理費10000元,保底額管理費5000元,每年年初繳納,餘額年終結算一次

8、乙方在分公司設立後,組織人員參加各項崗位培訓,確保兩年期內具有建築業從業人員的各項證書上崗,否則公司不予安排人員證書支援並撤銷分公司。

三、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訂及乙方提交本協議書規定擔保書

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

本協議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和運營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立和運營XX公司(辦事處)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爲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爲設立XX公司(辦事處)的必要檔案,並授權乙方代爲辦理設立手續。

4.在XX公司(辦事處)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XX公司(辦事處)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管理培訓,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XX公司(辦事處)的一切工作進行監督和領導。

7.乙方在XX公司(辦事處)設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難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給予乙方幫助,並應協助乙方做好分公司(辦事處)相關工作。

8.甲方認爲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爲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代爲設立XX公司(辦事處),並負責支付設立XX公司(辦事處)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代爲設立的工商費、手續費、辦公費、公關費、差旅費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XX公司(辦事處)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XX公司(辦事處)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應按本協議書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認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擔保書。 4.乙方運營XX公司(辦事處)的一切工作,只限於在XX公司(辦事處)所在地,從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銷售、市場管理、資訊蒐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XX公司(辦事處),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乙方在XX公司(辦事處)運營中,必須按甲方規定的發貨方式、運輸費用等相關運管規定開展工作。

7.乙方給甲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訂及乙方提交本協議書規定擔保書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擔保人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