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託管的私募合夥協議

非託管的私募合夥協議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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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託管費如何計算

託管費是按照基金資產的一定比例(一般爲0.25%左右)提取,並逐日計算累計,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需要另外向投資者直接收取,每個月末支付給基金託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