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津貼標準2021年是多少?

職工在勞動期間,會享受到各種福利待遇,其中就包括高溫補貼。在高溫補貼發放上面,各地執行的標準不大一樣,基本都在每月幾百元左右。廣東省地處華南,高溫天氣時間長,每年到了夏天,都會公佈高溫補貼發放方案,那麼,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下面小編結合當地政策告訴大家。

廣東高溫津貼標準2021年是多少?

一、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

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有關高溫津貼的發放,適用本辦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工作高溫津貼的發放,參照本辦法執行。

當前,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對象都有誰?

範圍包括室內室外多個工種。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透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根據廣東省防暑降溫條例規定,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每月150元,從6月份一直放到10月份,總計5個月。企業、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都是高溫補貼的發放主體。通常情況下,這筆錢會和工資一道,發放到職工的工資卡中,如果職工沒有拿到,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